在農村“4件缺德事”別干,一旦沾上,全村人背后戳你“脊梁骨”
老話說“人在做,天在看,村里人的眼睛更在看。”有個詞叫人言可畏,這句話放在農村當中再合適不過了,正所謂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有些事情,在農村當中是萬萬不能去做的,不然的話,很容易讓你名聲掃地,甚至讓整個的家族蒙羞,甚至是世代都遭人唾棄。

那么在農村那些缺德事,是萬不能去干的呢?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盤點一下,在農村當中,要注意不能干的事情。
第一件事:踹寡婦門
農村當中一直有“寡婦門前是非多”,因此,不管怎么樣,要盡可能的少去欺負她們。像在古代,失去丈夫的女性不僅生計艱難,更因“三綱五常”的倫理枷鎖難以改嫁,常被貼上“克夫”“不祥”的標簽。

這個不能踹寡婦門,意思就是不能去強占土地、侵吞微薄家產,甚至強迫寡婦改嫁以牟利。如果做了這個事,全村人都會看不起你,甚至會名聲掃地,而且這種行為,更是被認為是“喪盡天良”的一個行為。
在老輩人眼中,欺辱無力反抗者,是人性最深的墮落。
第二件事:挖絕戶墳
絕戶,指無子嗣傳承的家庭。在重視“香火延續”的農村,此類墳墓因無人祭掃維護,常成盜墓賊的目標。在傳統觀念中,祖墳關乎家族風水與尊嚴,挖墳如同“斷人根基”,其仇恨可綿延數代。

一旦被發現,有人做出如此傷天害理的事情出來,必會遭到整個村的唾棄謾罵,甚至讓你無法在村里立足。
第三件事:奪婦孺食
這個奪婦孺食,其指的就是侵占婦女兒童的一個資源,比如說的之類的,在以前,窮苦年代,產婦或者是孩子,可能就是靠一口熱粥,或者是兩個雞蛋續命,如果這個時候,把這些給偷了,那么就容易導致孩子,或者婦女出現意外。

而且在古代,這個也是非常忌諱的一件事情,舊時宗族對“奪婦孺食”者處罰極重——罰跪祠堂、鞭刑一百,因這無異于“絕戶之罪”。
第四件事:打瞎罵啞
殘疾人因缺乏反抗能力,常成惡人發泄對象。聾者聞其辱,盲者受其欺,這種行徑將人性之惡暴露無遺。要知道,打殘疾人乃是全村之恥!這種行為一旦被揭露,定會遭到村里人的指指點點。

傳統倫理對欺辱弱者還會“溯源追責”——“子不教父之過”,施暴者父母亦遭唾罵,真正“禍及三代”。
當然,如今除了這4件事之外,還有一件事情,也深受百姓的痛恨,那就是克扣補貼,比如說,一些村支書或者是村長不作為,截留補貼,還有低保戶的補助款等待,這些也會遭受人們的痛罵。
在農村當中,人的一個德性是極其重要的,“缺德”二字重如千鈞,沾一次便是一生洗不掉的污點。而且在這里,評判一個人的最終標準,不是財富與權勢,而是脊梁是否挺直,雙手是否干凈,所以做人,德行是重中之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