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州文化現象:民間禁忌中的秩序觀念
《禮記·典禮》載:“入竟(境)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可見,禁忌風俗在古代已經成為普遍的文化現象,規范著人們思想和行為,滲透到人們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個領域。地處江淮之間的壽縣具有多元向心的文化形態,在3000多年的歷史長河中,勤勞、智慧、善良、勇敢的壽縣人民創造了豐富燦爛的文化,尤其是民俗文化精彩紛呈、獨樹一幟,其中的禁忌風俗歷史悠久、影響深遠,彰顯著楚漢文化的地域特色,至今仍在壽縣人民的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探究:壽縣民間禁忌的演變歷程
按照《辭?!分械淖⑨?,禁忌就是禁戒普通人接觸的事、物或人,以及對此所持的忌諱觀念。據此可以這樣理解,禁忌是人們對神圣的、不潔的、危險的事物所持態度而形成的某種禁制。通俗地講,就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約定俗成,認為絕對不能做的事情。壽縣民間禁忌具有兩個主要特征:危險和具有懲罰作用,體現著趨利避害、擇吉避兇的人文思想。人們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為了自己不受傷害,從而在心理上、言行上采取自衛措施,一旦做了不該做的事情,就會遭到鬼神的懲罰。因此,壽縣民間禁忌是在鬼神崇拜中產生的。
壽縣民間禁忌大致分為三個階段:一是原始階段,主要表現為喪葬禁忌、祭祖禁忌,與鬼神信仰有著最直接的聯系。這是遠古時期壽縣人敬畏超自然力量或因為迷信觀念而采取的消極防范措施。二是次生階段,古代的壽縣人將鬼神崇拜的禁忌制度化、禮儀化,有著眾多復雜、繁瑣的規定,凡是認為不吉利的,都在禁忌之列。這些禁忌在壽縣人的生活中,起著幾乎和法律一樣的規范與制約作用。三是消亡階段,從近代開展,隨著科學逐步深入人心,特別是人們對自然的認識逐步加深以及科學文化的普及,壽縣民間禁忌的神秘感和迷信色彩逐步消除。但是,仍有不少民間禁忌被保留下來,影響著壽縣人的生活。
從上述演變歷程中,我們可以看出,壽縣民間禁忌大多屬于封建迷信的表現,但其中不乏合理因素和客觀成分,如禮儀禁忌等。隨著近代科學的發展和壽縣人文化水平的提高,講究禁忌的人越來越少,除受傳統文化思想影響的中老年人尚講究“古禮”以外,壽縣現代的年輕人已不知民間禁忌為何物,更不愿接受這樣的束縛。
盤點:壽縣民間禁忌的表現形式
壽縣民間禁忌是受楚漢文化“擇吉避兇”心里支配而逐步形成的。在現實生活中,它既有愚昧、錯誤聯想的消極性,也有調節、規范行為的客觀性,這種“雙刃功能”,是壽縣民間禁忌能夠長期流傳的基本原因。有些民間禁忌,還來自壽縣人在生活、生產過程中的經驗積累,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壽縣民間禁忌的存在,表現著一個地區甚至一個民族的文化特色。
節日禁忌。壽縣人在過年期間有很多禁忌,如忌言鬼、死、殺等不吉字眼,忌打碎碗碟,若打碎便說“歲歲平安”或“越打越發”之類的吉利話。忌惡聲惡語、忌潑污水、燈油潑地等。忌打架、吵架,若發生爭吵,眾人便會勸說:“大年下的,別吵了”。忌討債、忌殺生、忌啼哭。除夕夜飯桌上忌無魚;有魚,又忌諱把魚吃光,討個“年年有余(魚)”的吉利。壽縣人節日的禁忌很多,主要體現了人們趨吉避兇、祈求平安的心理愿望。
葬禮禁忌。出生和死亡是人生中最大的兩件事,因此,壽縣人在舉行葬禮的時候,往往有很多禁忌。如果犯了禁忌,就會被認為不吉利,或對死者不敬。壽縣在葬禮中的禁忌主要有:生辰八字與死者相克的人,以及孕婦和嬰兒不能參加送葬儀式;在入殮的時候,親人不能啼哭,以防眼淚滴在死者身上;在守孝期間,忌諱剪發、剃胡須,以表示極度悲痛;戴孝的人不能接觸婚嫁中的新人,更不能接觸產婦或者嬰兒等。
名諱禁忌。壽縣人向來尊重祖先長輩,因而祖先的名字和長輩的名字不能直呼。不僅家族內長幼輩之間如此,師徒(師生)關系的長幼輩之間也是這樣。俗話說:“子不言父名,徒不言師諱”,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出于對對方的尊敬,也不能直呼對方名字,通常以兄、弟、姐、妹、老先生、老人家等相稱,機關單位中習慣用“姓氏+職務”的稱法,帶有權利崇拜等“官場文化”的特征。壽縣人為新生嬰兒起名時,也要與長輩名字逐一對照,忌與長輩名字相同或讀音相近。
歲數禁忌。壽縣人對歲數有所避諱,民間最普遍忌諱的歲數是四十五、七十三、八十四、一百歲等。傳說包公陳州放糧這年正好是四十五歲,中途遇到強盜,喬裝成王八才得以脫身。壽縣民間說:“七十三、八十四,閻王不請自己去”,認為孔子是七十三歲時死的,孟子是八十四歲時死的,壽縣人說這兩個歲數是人生的一大關口,連圣人都不能逃避,普通人更不用提了。百歲常常用來指人壽的極限,如“百年之后”、“人生百年”等。所以,在壽縣若要問到某位老人的歲數時,即使真正是一百歲整,也只能回答是九十九歲。當下在壽縣年輕女性中,更忌諱問芳齡幾許。
建房禁忌。壽縣民間特別是農村建房有很多禁忌,主要有:宅地忌往西邊擴大,據說會傷害自家尊長,還會傷害宅神甚至有死亡之事發生,因而是不吉利的;建房時忌比鄰家高,高了會壓鄰家的“吉利”、“風水”、“運氣”;栽樹忌栽不吉樹,俗話說:“前不栽桑,后不栽柳,當院不栽鬼拍手”,因為“桑”是“喪”的諧音,“柳”是“溜”的諧音,風吹楊樹葉子響起來像鬼“拍”手,這些樹都不能胡亂栽,是有很多講究的;房屋正門忌對大路、水塘等。
行業禁忌。行業是社會分工造成的,民間有三百六十行之說,形容行業之多。壽縣各行業間有共同的禁忌,也有自己特別的禁忌,如:木匠特別忌諱別人亂動他的斧頭、墨斗、曲尺等,使用鋸、錘時也不能倒過來、頭朝下等;讀書寫字人忌諱弄臟或隨手燒掉有字的紙,認為那是對圣人的不敬;屠夫忌諱亥日殺豬,宰殺豬、牛、羊時忌殺兩刀;建筑工人忌說“垮”“塌”“砸”之類的話,忌諱別人敲(摸)他的帽子(頭)等;淮淠河、瓦埠湖等地的漁民每月初一、十五都要吃齋,祈求風調雨順、漁業興旺。
餐桌禁忌。壽縣人在就餐時十分注重禮儀,常常以此作為一項重要的“規矩”來衡量一個人的品質。壽縣人參加親朋宴請或宴請親朋,入席先后和席座次序的安排頗有講究:八仙桌的擺放,應是桌面板縫順對門向,背對中堂、面朝正門的位置稱作“上首”,為長輩、領導席,年輕者不可就座;“下首”為面朝中堂、背對正門的位置,為晚輩、下屬席,此席不可讓尊長和客人就座,否則視為對其不敬;靠近“下首”面西、面東的為三座、四座,為客人席或陪酒席,他人不可就座。主人和家人不可在尊長、客人之前搶先入座。如果就餐者少于八人,甚至只有四人,則以里、外、東、西的位置,以上、下、賓、陪的次序就座。宴請尊貴客人時,小孩不可入席。壽縣人在餐桌上使用筷子有很多禁忌,主要有:“三長兩短”(長短不齊)、“仙人指路”(食指伸出)、“品箸留聲”(用嘴嘬吮)、“擊盞敲鐘”(敲打碗碟)、“執箸巡城”(菜盤巡回)、“迷箸刨墳”(不停扒拉)、“淚箸遺珠”(菜湯亂滴)、“顛倒乾坤”(上下顛倒)、“當眾上香”(筷插飯中)、“交叉十字”(交叉擺放)、“落地驚神”(筷子掉地)等,這些行為在使用筷子時都是不允許的。
解析:壽縣民間禁忌的文化內涵
“誠決其善志,防其邪心,啟其善道,塞其奸路,與同出一道,則民性可善,而風俗可美也”(《淮南子·泰族訓》)。民間禁忌從本質上講是原始社會中唯一的約束力,是人類社會中所有帶有規范性質的源頭,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壽縣民間禁忌經過發展演變,逐步擺脫封建迷信的桎梏,被賦予鮮明的時代色彩,體現出民性向善、風俗美好的文化內涵和長幼有序、兼濟各方的秩序觀念。
明事懂規的教化意愿。禁忌在壽縣民間已形成“勸懲”的信條,有增強阻止胡作非為的約束力,在現實生活中的倫理教化作用,是一般教化形式所不能比擬的。如壽縣民間禮儀禁忌中,不可在正式場合打哈欠、打飽嗝、伸懶腰、擤鼻涕、歪座斜視、架二郎腿等,這些都是失禮和沒有修養的行為。民間禁忌就是勸誡人們知禮、懂禮,使自己的言行舉止中規中矩,進而變化氣質,涵養德性,卓有風范,成德成賢。
趨利避害的保護意識。壽縣民間禁忌告誡人們,在接觸某件事物時必須小心謹慎,否則就會受到懲罰。這是抵御傷害的一種有力措施,因而它具有很強的自我保護意識。如壽縣民間對孕婦室內外活動的禁忌,包括忌搬動磚瓦土石,忌釘釘子,忌手臂上舉,忌坐房檐下,從現代醫學的角度出發,這些禁忌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對保護母嬰安全、減少傷害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知禮行法的秩序觀念。由于民間禁忌對人們的言行具有很強的約束力,不但可以發揮法律一樣的效力,而且還有利于提高自覺能動性,有助于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維護公共秩序和社會秩序。如壽縣民間注重行為禮讓,走路時忌橫沖直撞,更不可搶在尊者、領導的前面,體現著尊卑有序、長幼有別、尊老愛幼、深厚大度的傳統美德,對打造和諧融洽的人際關系、構建和諧社會大有裨益。
一言以蔽之,民間禁忌是壽縣獨特的文化現象,是壽縣民俗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壽縣傳統文化的現實表現和重要載體,對推進經濟社會發展、構建和諧壽縣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影響。我們要對民間禁忌這一傳統文化加以改造,俗隨時變,去其糟粕,取其精華,留善棄腐,為我所用,使其在建設文化強縣、推進“文化特色化”戰略中發揮出更大作用。
(作者單位: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